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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2-31
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套中高檔專業音箱生產線項目、年產2萬件音響設備、1萬件舞臺設備、1萬件燈光設備、2萬件影視器材、3萬件電子線纜、2萬件接插件、2萬件樂器及配件、3萬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2萬件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及噴塑流水線烘道烘箱技改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5年12月29日,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套中高檔專業音箱生產線項目、年產2萬件音響設備、1萬件舞臺設備、1萬件燈光設備、2萬件影視器材、3萬件電子線纜、2萬件接插件、2萬件樂器及配件、3萬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2萬件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及噴塑流水線烘道烘箱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備案批復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賀村鎮蓮華山工業園長豐大道205號,主要產品有音響設備、舞臺設備、燈光設備、影視器材、電子線纜、接插件、樂器及配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為了更好的發展,公司投資4500萬元,實施年產20萬套中高檔專業音箱生產線項目和年產2萬件音響設備、1萬件舞臺設備、1萬件燈光設備、2萬件影視器材、3萬件電子線纜、2萬件接插件、2萬件樂器及配件、3萬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2萬件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及噴塑流水線烘道烘箱技改項目。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本項目進行了備案(2109-330881-07-02-718038、2019-330881-39-03-005166-000);2023年11月企業委托杭州頂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寫了《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套中高檔專業音箱生產線項目、年產2萬件音響設備、1萬件舞臺設備、1萬件燈光設備、2萬件影視器材、3萬件電子線纜、2萬件接插件、2萬件樂器及配件、3萬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2萬件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及噴塑流水線烘道烘箱技改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23年11月17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對本項目進行備案,備案文號:衢環江建備[2023]12號。
企業于2024年6月14日重新申請辦理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30881MA28F2CW3Q001W,有效期至2029年6月13日。
該建設項目于2023年12月開工建設,2025年1月建成試生產,并按要求進行試生產前的公示。
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60人,8小時生產制,年生產天數300天。項目不設食堂,不安排住宿。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4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44萬元,占總投資的3.2%。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20萬套中高檔專業音箱生產線項目、年產2萬件音響設備、1萬件舞臺設備、1萬件燈光設備、2萬件影視器材、3萬件電子線纜、2萬件接插件、2萬件樂器及配件、3萬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2萬件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及噴塑流水線烘道烘箱技改項目,實際產能與環評設計產能一致,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驗收內容中實際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生產廠房變動:環評中項目一所在地為江山市蓮華山工業園區長豐大道 205號南側廠房,項目二所在地為江山市賀村鎮長豐大道205號北側廠房。實際企業項目一和項目二均位于江山市賀村鎮長豐大道205號北側廠房。企業僅涉及內部生產廠房變動,項目地址總體無變化且不增加敏感點。
2.生產設備變化。環評中噴塑烘干線含生物質熱風爐1臺,實際每條噴塑烘干線配置生物質熱風爐1臺,共計2臺,生物質燃料總量不變,未引起排污總量變化。
3.廢氣處理設施變化:環評中項目一和項目二各設一個噴漆房,生產時間為1200h,油漆廢氣分別經過水簾+水噴淋+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處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實際項目一和項目二共用一套噴漆房(一個噴底漆,一個噴面漆),共用一套處理設施,廢氣處理設施由環評中運行1200h調整為2400h,滿足廢氣處理能力。噴漆廢氣經過水簾+水噴淋+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處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4.環評中噴塑廢氣為一個排氣筒;實際企業有兩套噴塑廢氣處理設施,有兩個排氣筒。企業噴塑生產線數量未變化。
5.環評中固化及生物質燃燒廢氣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實際固化工序由環評中燃燒廢氣直接接觸固化加熱改為間接加熱,固化廢氣經各自的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自流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新增2個固化廢氣排氣筒;生物質燃燒廢氣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污水管網,送至江山市第二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江山港。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項目一和項目二油漆廢氣、項目二木工粉塵、項目二注塑廢氣、投料及破碎粉塵、項目二噴塑粉塵、項目二固化及生物質燃燒廢氣、膠水廢氣。
(1)項目一和項目二共用一個噴漆房,廢氣經同一套處理設施水簾+水噴淋+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25m高排氣筒排放。
(2)項目二木制品制作時會產生木工粉塵,粉塵經集氣罩集后通過中央除塵器處理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3)項目二塑料件制作過程中需要進行注塑工序,注塑過程中產生的注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4)項目二塑料件投料過程中會產生投料粉塵,投料粉塵產生量較少,無組織排放;不合格塑料件進行破碎回用會產生破碎粉塵,破碎過程為密閉作業,無組織排放。
(5)企業項目二有兩條噴塑線,廢氣經各自的濾芯+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兩個15m高排氣筒排放。
(6)項目二固化廢氣經兩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兩個15m高排氣筒排放;生物質燃燒廢氣經密閉收集后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后15m高排氣筒排放。
(7)膠水廢氣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項目周邊50m內無噪聲敏感點。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包裝材料、廢濾芯、廢布袋、收集粉塵、邊角料及不合格品、灰渣、油漆廢包裝桶、油漆漆渣、噴淋廢液、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過濾棉、廢活性炭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其中廢包裝材料、廢濾芯、廢布袋、收集粉塵、邊角料及不合格品、灰渣由物資回收單位回收綜合利用;油漆廢包裝桶、油漆漆渣、噴淋廢液、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過濾棉、廢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浙江虎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在廠區南側建有一個危廢暫存庫,建筑面積約10m2,用于存儲各類危險廢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同時建有一個約200m2的一般固廢貯存場所,落實三防措施。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制定了環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并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2)原有項目存在問題已完成整改。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3)項目無在線監測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日均最大排放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氨氮和總磷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氨、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關標準限值要求。
2. 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生物質燃燒廢氣處理設施出口1和出口2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符合《關于印發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環函[2019]315號)中排放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中二級干燥爐、窯標準要求。
企業木工粉塵處理設施出口的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該設施對顆粒物去除效率為96.4%。
企業注塑廢氣處理設施出口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該設施對非甲烷總烴的去除效率為82.8%。
企業噴塑粉塵處理設施出口1和出口2的顆粒物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企業油漆廢氣處理設施出口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乙酸酯類(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系物(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臭氣濃度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企業固化廢氣處理設施出口1和出口2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
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苯系物(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6規定的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
車間門口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烴一小時平均濃度值和任意一次濃度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附錄A中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3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復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生活廢水經處理后納管排放,廢氣經相應處理裝置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固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浙江肖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套中高檔專業音箱生產線項目、年產2萬件音響設備、1萬件舞臺設備、1萬件燈光設備、2萬件影視器材、3萬件電子線纜、2萬件接插件、2萬件樂器及配件、3萬件舞臺及演出用木制品和柜門、2萬件舞臺及樂器支架用塑料件及噴塑流水線烘道烘箱技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備案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 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管理以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不斷完善廢水和廢氣環保處理設施建設,嚴格控制無組織廢氣的排放,加強危廢暫存庫規范化建設,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 建設單位須根據相關要求,規范活性炭吸附裝置的活性炭一次填裝量和更換頻次,并做好相關臺賬記錄。
3.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時間: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聯系人:蔣工
聯系電話:13957477748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